我校召开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评选会
发布时间:2020-12-07 点击:24
按照省教育工委统战部《关于开展2020年高校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的通知》(陕教工统办〔2020〕6号)精神,我校今年策划安排了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”评选活动。经过各学院、各部门审核推荐及前期充分准备,12月4日上午,在德勤楼第一会议室召开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评选会。党委副书记权秋虎出席会议,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为评委及参评老师参加会议。党委统战部部长肖新主持评选会。
会上,肖新部长就开展“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”评选的目的和意义作了说明,并介绍了工作开展情况,对评选程序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。随后,各参评单位按照抽号顺序依次汇报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”先进事迹,有5个单位的集体或个人用PPT方式图文并茂展示了在民族团结进步方面 取得的成绩。
各位评委经过听取汇报、查看材料及结合平时的了解,参照“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评选量化打分标准”“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评选量化打分标准”,对每个参评集体和个人进行认真量化打分。
经过监票统计,顺利评选出初评结果并当场宣布: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、幼儿教育学院、文学院、数学与统计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2018级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二班获“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”称号;黄彦震(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)、陈燃(外国语学院)、陈璐(经济与管理学院)、高甜甜(幼儿教育学院)、郭园(马克思主义学院)、杨敏(教育培训学院)、李杨(文学院)、赵耀彤(数学与统计学院)、孔令通(美术学院)获“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”称号,随后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。
权副书记做了总结讲话,他充分肯定各学院、各部门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重视及取得的成绩,对获奖集体和个人表祝贺,对有关集体和个人的突出事迹进行了点评,希望大家把本次评选作为总结经验、选树学习模范的机会,更作为大家交流心得共同提升的好机会。权副书记特别强调各学院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,要将统战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中,不断加强理论、方针、政策等学习,将11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》等作为近期学习重点,齐心合力推动我校统战工作。同时对统战部进一步组织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提出要求。
我校开展首次开展“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”评选,选树先进典型,号召大家学习先进、向先进看齐,必将进一步推动我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,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增强广大师生维护民族团结、维护国家稳定统一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、责任感和自觉性。
【关闭】